室內設計是根據建築物的使用性質、所處環境和相應標準,運用物質技術手段和建築美學原理,創造功能合理、舒適優美、滿足人們物質和精神生活需要的室內環境。這一空間環境既具有使用價值,滿足相應的功能要求,同時也反映了歷史文脈、建築風格、環境氣氛等精神因素。室內設計是自建築設計中的「裝飾」部分演變而來。他是對建築物內部環境的再創造。室內設計可以分為公共空間、商業空間和居家三大類別。當我們提到室內設計時,會提到的還有動線、空間、色彩、照明、功能等等相關的重要術語。 現代室內設計既有很高的藝術性的要求,其涉及的設計內容又有很高的技術含量,並且與一些新興學科,如:人體工程學、環境心理學、環境物理學等關係極為密切。現代室內設計已經在環境設計中發展成為獨立的新興學科。 |